每一篇关于杀人狂魔的文章里,必定会出现这样一个名字—— 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 他大概是整个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了。 1978年到1991年期间,谋杀了17名年轻男子,最大的32岁,最小的14岁。 杀人狂魔长这样 ▼ 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并注入盐酸或者水银。 虐完奸尸,然后肢解食用。 艾玛!即使是见过大风大浪的站长,敲下这些字的时候心里也是怕怕的。 《我朋友是杀人狂》 作者德夫·贝克德夫,恰恰是达莫的高中同学兼好朋友。 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外表孤僻,内心敏感的青葱少年。 他不善交际,甚至在学校连话都很少说。 虽然达莫没有像他们一样惨,但几乎谁都能轻易虐他两下。 而母亲,貌似更偏向于达莫的弟弟。 但真正让他走入歧途的并不在于此。 化学家的父亲,给了达莫许多可以融化肌体的硫酸。 他总是随身携带黑色塑料袋,喜欢在马路上捡来被撞死的动物的尸体,然后在他的专属小木屋做试验。 用硫酸融掉它们的肌体,骨头拆分保存。 直到父亲实在看不下去,一把毁了小木屋,他希望达莫能做点正常的事情。 他在学校颇有幽默感的装疯卖傻,竟然有了几个所谓“粉丝”的拥护者。 其中就包括德夫。 但照片洗出来后,却被负责人无情的抹去了头像。 他爱上一个人,一个男人。 这个人每周有三天从他家门口跑步经过,达莫就在树林后面偷偷观察。 他装作看病找到了接近他的机会,却在医生的近距离观察下出了糗。 他开始无意识的幻想男性伴侣,自己躲在房间里自渎。 所以,他经常通过殴打树木来发泄他的羞耻和沮丧。 大家迷信的以为是撒旦女巫所为,只是没有人发现达莫手指上洗不掉的血迹。 当他试图去杀一只宠物狗的时候,也会完全下不去手。 所谓的朋友们,专门以达莫装疯卖傻来取乐。 其实他讨厌孤独,讨厌一个人。 他想要找到理想中的情人—— 一个身材高挑,失去知觉,能永远在他身边的男人。 德夫立刻察觉到达莫的异常,他找了个借口马上离开这里。 可是,此时的达莫最听不得“离开”二字。 最终,他还是放走了德夫。 他开车回家的路上,顺道载了一个高大性感的男人。 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个人。 每一个他带回家的男人,只要他们表示出想要离开的意愿,达莫就会找机会下手。 这也正是他的杀人动机—— 试图阻止别人离去,试图避免被抛弃。 现实中的达莫vs片中的达莫 ▼ 自己早在14岁就想杀死人,然后同他们的尸体zuo爱。 他喜欢内脏剖出来的颜色,这让他产生极强的性亢奋。 最恐怖的是,他会把被害者的肉割下来吃掉,包括生殖器。 这样,被害人就能在他身上得到重生。 1991年,猖狂了13年的达莫终于被捕,法庭上的他很平静,更是佛系的说出了自己所愿—— 他决定在死后,没有火化,没有墓碑,没有葬礼。 他说只是想被“消灭”。 也许是社会教给他的,也许是他骨子里恶的因子。 对于这样的犯罪,我们可以同情,但绝不会原谅,更不会认同。 被逮捕的达莫,最终被判十五个无期徒刑,相当于有期徒刑957年。 但这惩罚只执行了两年,狱中一名囚犯声称替天行道,找机会杀死了他。 食人狂魔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正义的惩罚,尽管是以暴制暴的“正义”。 但我更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添加女侠微信领取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