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称,2015年,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于互联网电视产品的终端管理,具体为对于集成机构获得由广电总局发放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的编号后,必须将生产的互联网电视产品送交总局报备和接受总局的产品检测。广电总局将根据产品检测的结果,给予集成机构以意见反馈,如不符合总局对于终端的管理要求,或者功能不符合181号文的条件,则必须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方能进行产品的销售。![]() 可以看出,2015年针对互联网电视终端的管理不是松懈,是更为规范,但这规范下也自然有非常多细则的约束,既然是约束,那么就会对用户使用有各种影响。最近国内某媒体也对今年互联网电视重点方向做了预测,有猜想的成分但最终落实可能性极大,我们也看一看对用户到底有哪些影响。 ![]() 1、终端方面: 必须由牌照商向总局申领终端许可编号,否则视为违规产品; 终端不得为用户提供通过U盘、SD卡进行外部安装APP的途径。 2、内容方面: 不允许实时直播服务; 所有视频内容必须通过集成播控平台审核,方许上线; 不得出现视频网站的水印。 3、业务方面: 视频网站APP、聚合APP将不允许上线; 不得浏览外部网站或有外链; APP上线必须经过牌照商审核。 4、EPG方面: EPG界面需由牌照商审核,并报总局备案; EPG管理升级必须由牌照商主导; 5、系统方面: 用户系统和计费系统必须由牌照商掌握; 收入由牌照商分配给内容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