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电影剧情里,但凡不小心杀了人,一定没有人会主动选择报警,而一旦成功躲避所有追查,最终的结局又总会变成“自我赎罪和投奔牢狱”之中。从这一“大而广”的角度去看,《误杀》的结尾:李维杰选择自首,倒是极其符合法制所向、剧情所向、民心所向。 (以下内容5300字,阅读时长约在15分钟,且含有中度剧透,尚未观看电影的伙计,谨慎阅读,但一旦阅读还望诸君看完哦,拉勾。) 【壹】 · 三处「逻辑设定」概述逻辑本身是一个“舶来词”,在原由的汉字序列中,“逻”与“辑”这两个字,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陌生“人”,后来由于古希腊哲学的发扬光大,渐渐的“logos”这一词汇也就被更多人知晓,在古希腊文中“logos”代表着“理解”、“规律”等意思,其后经历衍变和读音直译,logos的形声词“逻辑”也就这样诞生了。 在目前的汉语词典中,逻辑被定义为:思维的规律。即它包含了两层内容,第一层是思维,第二层是规律。 而规律则完全不同,它更倾向于唯一和必然,不受人的主观改变而改变,所以它代指事物的发展过程,要符合多数人的认知,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脉络,即它一定要被多数人理解和接受,否则它就不是“规律”。 我们说回电影,当一部电影出现了违反“正常逻辑的设定”时,这部电影便会处处充满着槽点,因为它说服不了多数人,即我们常说的“剧情不符合逻辑”。 而在《误杀》中,有三处“逻辑设定”,是整部电影最为关键以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三处。 从《破·局》到《误杀》,电影情节虽有不同,但剧中都有其可以支撑主角做出这种选择的理由。只是这种理由,能否撑得起电影就此开篇和继续走下去?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一处疑问。 而“理论”经验值,可以撑得起整部电影的“巅峰”对决么?毕竟赫赫有名的“纸上谈兵”这一成语一直在告诉我们实践才是出真知的最佳通道,所以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二处疑问。 如今网络上各种剖析版本,早已整理出了四大理由,但这些理由能否真正的撑得起这样的走向?毕竟“误杀”也是“杀”,最终一旦定罪,李维杰即将面临终身或多年监禁,相较于自首的“恶劣结果”,保护和留在家里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么?故而前面的那些理由,是否可以继续站稳脚跟?此处是《误杀》中“逻辑设定”层面的第三个疑问。 【贰】 · 三处「逻辑设定」剖析如果你耐住了性子看完第一段,又在网上看到了诸多“细节”揭要,读到这里时,你一定早已按耐不住,有很多话要说。 譬如第一个疑问,多数人的答案是:“警局局长和候选市长如此强势,又怎会公正处理案子,况且儿子的离世,更会让一个母亲失去理智,对于李维杰一家报案,等同于自杀,再说对方本就是恶人,所以报警是不可能的。” 但,这还不够。 01/:我们先说第一处,前面所述的理由看起来已经足以支撑李维杰一家选择“不报警”这一处理方式,但实际上整个过程的推进,并不完全局限于此。 案发时,平平用锄头打昏了素察,在母亲阿玉用手试探了呼吸以后,她无力的靠在了墙上,在她的判断中素察死了,看到了妈妈的样子以后,平平开口说道:“我们报警吧”! 阿玉下意识的回答道:“不行,会坐牢的!”即在案件发生以后的第一时间内,案件中的两位女性,一位选择报警,一位选择不报警,而报警的原因是因为恐惧和常识,不报警的原因则是母亲下意识的担心女儿会坐牢。 从逻辑角度来说,两位女性的下意识反应,是极其合乎情理的。 当李维杰从罗统赶回到灿班走进家门时,我们可以大致测算出此时已经距离阿玉埋了素察,过去了4个小时左右。
而这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已经足够让阿玉冷静,但冷静下来以后的阿玉却未作出任何具体行动,但内心却已有了倾向,所以当李维杰出现在家中时,阿玉说了一句:“要不,报警吧!”。 此时阿玉选择报警的原因是因为冷静以后的思考,让她知道瞒住一件死亡案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同时她认为自己和女儿都是受害者,最终裁定也未必一定是“死局”,加上她一定要保住自己的女儿,所以阿玉此时选择主动投案,合理。 但此时李维杰做出了和四个小时以前阿玉同样的选择:不能报警。 此时电影中有一细节:李维杰是知晓死者素察的身份,但阿玉并不知晓,在电影中李维杰说出那段话时阿玉的表情极度诧异和恐惧,而阿玉的这种表情和两个就在眼前熟睡的女儿,又加深了李维杰不敢拿家人去赌的心理。 但报警是赌,不报警也是赌,而“报警”这一层面的“成功性”在李维杰的分析中是死局,但如果“不报警”这一层面的“成功性”也是死局,李维杰还会选择不报警么? 所以接下来的李维杰坐在沙发之上以及站在坟前,在大脑急速的转动之后,他分析得出结论:借鉴他过往看过的千部电影,“不报警”这一选择有极大的概率被他“盘活”,于是此时的李维杰在经历了同样的四个小时思考和冷静以后,最终决定“不报警”。
02/:我们再说第二处,这一处是整部电影最为精彩,也是占据时长最长的一段,即李维杰与拉韫的斗智斗勇这一阶段,我们暂且抛去“是非对错这一论断”,只看“逻辑本身是否合理”。 第一步:处理素察遗留物品,目的是为了加长警方寻找素察的时间,同时增加自己善后的时间。 第二步:制造不在场证据,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一家没有作案的时间和空间,但此处其实还有更多未展开细节。 我们假设如果素察的尸体被人找到,根据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那此时李维杰的不在场证据自然十分有用,但如果素察的尸体无法找到,即无法判断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那李维杰这样的不在场证据,最多也只能和“失踪案”相关联和匹配。 第一个计划便是在合适的时机抛出尸体,因为只有尸体的出现,才能将此案进行实质性的推进继而结案,而这一计划在李维杰看到了一个十分合适的“埋葬尸体”之地的时候有所减弱。第二个计划,便是下面要说的第三步,也是李维杰最倾向的下一步计划。 人和:李维杰知道自己平时的人脉和人心,加之掘坟这一不合乎道德的事情一旦出现,便会推动所有人站在自己这一面,而人言则是素察父亲都彭最忌惮的东西。 天时:素察的父亲都彭正在参选,同时也是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当地利与人和发挥了作用以后,都彭的竞争对手便会利用这些缝隙,发起攻击,而这些人的能量并不弱于都彭。 而李维杰之所以如此神通广大,在电影中给出的原因是因为“一年之内看过的八百部电影”,也便是前面所说的理论高手,他熟悉所有犯罪电影里展现出的所有作案手法,在他经过筛选和贯通以后,便可以快速的找出适合自己目前境遇的处理方式。 拉韫是一个破案高手,不仅仅在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同样如此,但反而正是这种“日复一日”的破案,让她逐渐有了思维定式,继而步步落于下风,而李维杰所做的前两步便在无形中增加了拉韫的思考和侦破时间,因为这就是拉韫和所有警察都一定会走完的两个流程:即“寻找人和物”;“确定是失踪还是被害”,而这两步流程走完以后,离案件早已过去多日。 毕竟如果在中国,密不通风的“监控系统”,哪还有李维杰实现如此逆转的可能性存在。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一生只有一部代表作,那便是《罪与罚》,书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那便是犯了罪,就一定要受到惩罚。 但什么是罪? 杀人是罪,让别人痛苦是罪,亵渎了自己的信仰是罪,让自己的亲人走上了歧途同样是罪。 当这些罪慢慢的浮现出来以后,罚就一定逃避不了。 而这一恶果,李维杰开始了慢慢的感受之旅,好友阿炳的负伤住院、女儿为了得到口琴更改的试卷、僧人不再接受自己的布施……这一切都让李维杰感受到了自己的罪过,同时这一切也是“罪”之后的“罚”。 但这种“罚”却被罚在了别人身上,这是李维杰无法接受的,最终他选择了自首,他想要的便是要将所有这一切的惩罚重新揽回到自己身上,不再让更多的无妄之人承担“责罚”。 最后,《误杀》的漏洞一定有,但《误杀》的三处最重大的逻辑设定却一定经得起反复推敲,这也是全民热捧的根本原因,因为它够硬,也够好看,《误杀》目前的高评局面,它当之无愧。 (文/大娃) *文中所有图片来源预告片及豆瓣平台,侵权请联系* |